青海松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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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处罚原则:《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西宁律师事务所认为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一、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如某甲故意杀人,刺了一刀未致死,忽然悔悟,弃刀而去;或更进而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以前;二是自动的,不是被迫的,这一点区别于犯罪未遂。对于中止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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