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松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0971-8212527
传真:0971-8253591
E-mail:1157229623@qq.com
网址:www.qhshls.com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中路凯旋写字楼22楼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债权的安全,可以要求债务的提供担保,而债务担保的方式有很多,担保人确保是其中一种,担保是有期限的,那么担保过期法院怎么处理?下面由青海律师事务所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担保过期法院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确保人担保过了约定确保期限的,确保人不再对债务承担责任,向法院请求确保人偿还债务的,法院是不受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25条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确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确保人免除确保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确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26条连带责任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确保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确保人承担确保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确保期间,债权人未要求确保人承担确保责任的,确保人免除确保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西宁律师事务所对“担保过期法院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确保人担保过了约定确保期限的,确保人不再对债务承担责任,向法院请求确保人偿还债务的,法院是不受理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青海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图片不属于我站案例,所有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