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松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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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契合立案条件的,注销立案;当场不能断定能否契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纳起诉资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求补充资料的,在补充资料后7日内决议能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诉前财富保全时间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刻执行(申请人需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申请证据保全时间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
诉讼法规则是在开庭前3天通知。
被告争辩状的时间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争辩状。留意:被告不提出争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提出争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争辩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当事人举证时间
举证期限能够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肯定举证期限,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曾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方式等方面的瑕疵中止补正的,人民法院能够酌情再次肯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则的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能够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越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
申请证人出庭时间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
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
上诉案件:3个月;
特别程序:30天内;公告期满后30天内;
再审案件: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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