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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常见的情况有哪几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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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常见的情况有哪几种呢

发布日期:2020-09-14 00:00:00 作者:西宁律师事务所 点击:

西宁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房屋买卖纠葛常见的情况:

1、逾期托付房屋惹起的纠葛

卖方在合同商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合理的理由(比如买家未按时付款),卖家要对买家承担违约义务。这时,买家可以恳求托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合同商定或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但合同商定违约金过高的,可以恳求调低。

2、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惹起的纠葛

卖家或买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而卖家普通是不办过户手续。卖家不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家假设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将房屋中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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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恳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惹起的纠葛

恳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普通是在另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作的,这类案件普通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央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义务。

4、因“黑白合同”惹起的纠葛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指的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署的不同价钱的合同。送至房产买卖中心注销的叫“白合同”,只供注销用。双方私自留存的叫“黑合同”,记载买卖的真实成交价钱。在因“黑白合同”价钱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准绳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

西宁建筑房地产法务律师提醒举证义务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以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义务。但是,这样的规则并不全面,由于两份合同的签署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署的。假设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钱才契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5、因户口迁移惹起的纠葛

房屋托付后,买家才发现房子还存有卖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此时,买家可以按照合同商定恳求卖家支付违约金。但户口迁移属于行政行为,即使合同中商定卖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无法经过诉讼途径处置户口迁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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