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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实际出资购房人不一致,房屋权属如何处理? 西宁律师事务所详解: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对房屋等不动产都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对房屋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等行为都经过房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才能对他人产生效力。在认定房屋的所有权时,往往只需要看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名字即可。因此,在没有任何纠纷的情形下,即使房屋所有权证上写明的所有人没有出资的,仍然会被认为是该房屋产权的所有人。这是一般的处理原则。当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实际出资购房人不一致,发生权属争议的情形下,对该房产如何认定处理?按照一般的处理原则,除了要审查房屋所有权证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效力进行综合判断分析:
青海建筑房地产法务
1、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否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民法理论上一般分为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原始取得的形式有:劳动生产、天然孳息、接受无主财产。传来取得的形式有: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来的所有权人处取得所有权,如合同关系、赠与关系、交换关系、分家析产等;通过继承从原来的所有权人(被继承人)处取得所有权,如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等;还有添附、加工、混同等方式。
2、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特别约定。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就根据法律规定处理。这种约定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合法,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购房出资情况。
4、房屋管理使用现状。
5、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关系、共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