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松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0971-8212527
传真:0971-8253591
E-mail:1157229623@qq.com
网址:www.qhshls.com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中路凯旋写字楼22楼
任何事都有固定的流程,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司法程序规范,主要分四步走:
1. 起诉和受理
我国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 审理前注意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 正式审理
如果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会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如还需要延长的,需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 最终判决和裁定
当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以上只是第一审普通流程,第二审还存在很多变化,这里先打住不谈。
以上就是西宁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整理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当然以上的内容仅供参考。